安徽广播电视传输发射总台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

作者: 更新时间:2008-07-21 浏览次数:

(五)公示、聘用审批

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规定,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,从考试成绩、面试、考核、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实行公示制度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广电局网站上和本单位内张榜公示。公示时间为7天,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、性别、准考证号、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、监督电话等。经公示无异议后,对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3个月,试用期满,合格的,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
六、纪律与要求

(一)本单位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,凡与报考者有《公务员法》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,必须实行回避。

(二)总台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,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(三)严守工作纪律,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。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,根据情节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。

(四)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,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;对违反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招聘的受聘人员,一经查实,应当解除聘用合同,予以清退。

本次考试录用工作原则上于2008年9月30日前完成。

本实施方案由安徽广播电视传输发射总台负责解释。

咨询电话:安徽广播电视传输发射总台人秘科0551-3414640   工作人员:陈庆红  马薇

监督电话:安徽广播电视传输发射总台机关党

0551-3437222    王柏丞

 

 安徽广播电视传输发射总台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年7月21日

 


来源:安徽毕业生就业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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