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市人事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《关于市直事业机构试行非固定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》精神及我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区管理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固定工作人员20名,为进一步做好招聘工作,特制定本简章。
一、报考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。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拥护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具有良好的品行。
(三)热爱园林绿化和风景区管理工作,遵守纪律,吃苦耐劳,自愿奉献,服从组织分配,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。
(四)大专以上学历(国民教育序列),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(五)身体健康。男性身高1.75米以上,女性身高1.60米以上。
(六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、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、少年管教的。
2、近三年内因违反党(团)纪、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。
3、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"记过"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。
4、三年内曾被辞退的。
5、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。
6、道德败坏,有流氓、偷窃等不良行为,受过处理的。
7、与招 聘单位有《实施办法》第二十六条所列亲属关系,需要回避的。
二、招考单位、职位、专业及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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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 位 |
职位 |
专业要求 |
人数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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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市 园林绿化 执法督察 大队 |
01 |
园林绿化 |
2 |
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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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 |
园林绿化 |
1 |
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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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 |
法律 |
2 |
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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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 |
工民建 |
2 |
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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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 |
文秘 |
2 |
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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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06 |
计算机应用 |
1 |
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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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市 云龙湖风景区行政执法 大队 |
07 |
园林绿化 |
3 |
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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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 |
法律 |
2 |
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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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 |
不限专业 |
3 |
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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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不限专业 |
2 |
女 |
来源:徐州人事局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