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
毕 业 生 调 整 改 派 须 知
一、办理对象
重庆高校、中专校应届(或毕业不满两年)毕业生。
二、办理原则
1、待就业毕业生的调整改派,其档案由“中心”托管的,可直接到“中心”审批办理,除此之外均先由毕业院校受理并办理相关手续;
2、已就业毕业生要求改派的,由毕业院校受理并办理相关手续;
3、对申请不就业的毕业生,不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;
4、对灵活就业毕业生原则上不予改派。
三、办理程序
(一)已就业毕业生的调整改派必备手续
1、《就业协议书》(或用人单位接收函)原件;
2、原就业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;
3、原《报到证》;
4、《重庆市___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》或《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》。
(二)待就业毕业生的调整改派必备手续
1、未在中心托管档案的待就业毕业生调整改派必备手续
①《就业协议书》(或用人单位接收函)原件;
②原《报到证》;
③《重庆市____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》或《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》。
2、在中心托管档案的待就业毕业生调整改派必备手续
①《就业协议书》(或用人单位接收函)原件;
②原《报到证》;
③《档案托管协议书》原件。
(三)凡是由学校集中统一办理调整改派的,每次办理超过10人的必须同时上报这部分学生的就业方案数据库。
(四)毕业生调整改派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“毕业生就业服务费”。
来源: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
